1.具有本区户籍0-17岁残疾儿童;2.持有本区居住证0-14岁贫困残疾儿童;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定点医院或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患有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含脑瘫)、智力障碍和孤独症之一或多重障碍的儿童;47-17岁的残疾儿童申请救助康复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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