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查询授权书等相关材料。也可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闽政通-高效办成一件事”“i厦门APP-厦门民政”提出申请。
二、审核
经信息化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条件的,镇(街)、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三、确认、发放
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经镇(街)确认同意后,每月通过金融机构将相关保障待遇直接发放到个人或者供养机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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