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府办〔2022〕16号)》文件精神,现将政策第四条第4款第(3)点“预拨技改补助”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标准
预拨技改补助。对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1-6月内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三高”规上工业企业投资额放宽至100万元及以上),按项目设备投入的10%计算可补助资金,可将可补助资金的50%进行预拨,企业所获资金不超过其2022年1-6月入库期完税总额的50%,最高预拨200万元。2023年区工信局核查兑现2022年技改项目时,根据市财政实际拨付额度,企业配合多退少补。
二、申报条件
1.扶持对象为注册、税收归属湖里区(不含火炬)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已在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
3.项目备案(或核准)的建设期内2022年1-6月的设备购置发票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软件、系统建设等技术投入,“三高”企业放宽至100万及以上),且6月30日前已付款。
4.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已向统计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报表(206表)。
5.企业不属于厦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和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联合惩戒对象。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名单通过公安机关扫黑办背景审核。企业不存在亡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即日起在湖里“亲清一家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qyfw.huli.gov.cn)”“线上申报”窗口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7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请填写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1.2023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预拨付资金申请表(附件1);
2.2023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资金预拨付项目汇总表(附件2);
3.设备购置明细表(附件3);
4.2022年1-6月企业入库期完税证明;
5.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报表(206表)。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开始线上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2.审核拨付。区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企业可先行补助资金,进行信用查询及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后,将资金预拨付至企业。
六、申报兑现要求
1.本次所拨付资金为预拨付,获此次预拨付技改补助资金企业需按2023年市级发布的技改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或通知)进行申报,确定企业可获奖补资金后,按多还少补原则结算。
2.企业应如实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审核发现企业所提供材料有任一不实之处,将取消2023年技改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2023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预拨付资金申请表(湖里区)
2.2023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资金预拨付项目汇总表(湖里区)
3.设备购置明细表(湖里区)
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小曾,联系电话:572239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