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智汇湖里”卫生人才政策申报指南相关规定,由申请人按照规定程序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我局办公会议研究,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现有区妇幼保健院李淑莲、谢勇、罗庆贤等3名同志符合自主培养卫生专科人才条件,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
监督受理人:张俊 联系电话:5722829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