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和下属五个司法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0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领导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反馈会后,成立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体”剖析问题根源,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用”研究治本之策,以人民立场为“魂”审定整改方案,全面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二)细化责任分工,抓实任务分解
我局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进行讨论研究,以问题查究倒逼整改落实,以整治痼疾提升队伍能效。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做到以上率下、上下同行,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在区委第二巡察组、区纪委第一监察室、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做到立行实改、保质保量、动真碰硬。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我局以落实整改为抓手,在切实做好“常”和“长”上下功夫,在补强制度规范上做真章。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由表及里、追根溯源、举一反三,针对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严防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提升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水平。持续探索党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的有效路径,推进司法行政业务与党的建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整改质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1)深化理论学习。召开局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补课,并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同时还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2)开展“法治体检”,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按照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厦门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百所联百会”机制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年度“法治体检”工作方案,以“百所联百会”为重要平台,依托商会,针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二是与区工商联、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召开座谈会,研究策划本年度法治体检工作,要求提升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参检率,并组织各律所与街道商协会结对开展法治体检,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共同推进“法治体检”走深走实。三是在“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体检邀请函》推文,扩大法治体检宣传面和知晓率,着力提高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的参与度。四是要求参与法治体检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全面摸排、准确把握企业法治需求,针对“中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广泛关注的问题,提供更有针对性、更有深度的法治专项服务。本次法治体检对50家“中小微”企业进行全方位“法治体检”,走访率、体检率达100%,共出具体检报告50份,切实提升参检企业的体验感、获得感。
2.关于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1)充分履行行政应诉协调指导职责。一是基本建立起行政应诉协调机制,草拟《湖里区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区政府九届第33次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二是加大应诉协调指导力度。针对涉及共同被告的案件,区司法局多次召集各应诉单位共同协调处理,目前均能依据部门职权范围和法律规定进行应诉答辩,未出现互相推诿或举证矛盾的情况。(2)落实行政行为监督职责。一是在区委党校举办2022年度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区17个区直行政执法部门、5个街道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队伍以及5个司法所所长共计9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效果良好。二是向各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查案卷数,共抽查110件卷宗,较去年增加71.8%,并于11月9日完成2022年度案卷评查工作。三是对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处理建议。(3)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针对集中巡察期间巡察组提出的该项问题,我局即知即改,在受理办案中,增强调解意识,强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坚持行政复议以“调解优先,应调尽调”为原则,建立全过程调解机制。6月以来,实际受理立案274件,调解案件47件,占比达17.2%。
3.关于践行司法行政为民宗旨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1)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我局后指出的问题,做好边巡边改,于6月30日前及时补充完善办事指南,将26项权责清单分成了5类,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分中心办事大厅重新设置了办事指南,增加分类索引标识。(2)开展人民调解员和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定2022年度区级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实施方案,举行人民调解、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会,各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专职调解员、各街道、社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负责人、各社区法律顾问参训,培训内容为“社区枫桥”经验及民法典适用相关知识。(3)完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自10月12日起对我区现有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并对我区“僵尸”调委会进行清理,于10月31日完成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清理整治工作,全区留存24家。二是对确实需要继续留存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进行变更备案登记,并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及联络员,同时在“福建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中建立调委会账号。三是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任参加区级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四是委托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区法律顾问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服务群众效果,评估结果将作为新一年选聘工作中的重要依据。(4)针对社区专职调解员配备不足问题。已通过内部调整工作人员的方式,增加配置3名社区专职调解员。目前共有社区专职调解员6名,达到配备率10%以上的要求。
4.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一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如何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司法行政意识形态工作(包括网络意识形态)。二是每月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形势分析研判会,召开10月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研判会,并把对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的分析研判作为今后例会固定议题,进一步加强排查,加强防范。三是完成第三季度重点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报送湖里区委政法委,并抄送市司法局、湖里公安分局,每月向市司法局报告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四是在对本年度社区法律顾问评估以及确定下年度的社区法律顾问的过程中,着重选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的律师开展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水平。(2)加强阵地建设和网站应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湖里区司法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办法》、《湖里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批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对新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落实信息发布逐级审批制度。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1)补齐社区矫正监管短板。一是要求司法所所长全部使用矫务通,“矫务通”APP使用率达百分之百,确保司法所所长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在矫通APP”打卡制度,对于发现或上级通报没有按时在“在矫通APP”打卡的社区矫正对象,通报其所在司法所立即组织核查和教育,并保留社区矫正对象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留档备查。三是下发通知要求对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至少查访一次,对于其他管理对象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查访。(2)规范工作台账。一是针对集中巡察期间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金山司法所即知即改,矫正小组成员已于7月9日进行调整。对各司法所社矫档案存在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湖里司法所对某一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逐条整改,于10月14日前整改完成。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培训力度。于10月25日举办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培训,于12月8日、13日,组织各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视频培训,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3)严格审核在矫人员外出申请。一是局党组书记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二是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例会上强调要加强对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材料的审查、把关和呈报工作,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严防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4)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一是我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档案库房已按要求配备防火、防盗、除湿等安全设施,《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已张贴上墙,后续还将与施工单位对档案室的各类安全设施做加固处理。二是10月上旬,档案管理人员已履行档案目录清单移交手续,档案移交清单完整。2022年度各司法所移交的解矫人员档案编码汇总表已规范修改完成。
2.关于安置帮教帮扶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我局后指出的问题,做好边巡边改,6月至今,新增帮困安扶5人。二是通过各司法所收集安置帮教对象培训意向名单,已于12月1日完成安置帮教对象意向名单收集工作,并与区人社局对接联系,计划将有意向人员挂靠在培训机构一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发送通知至未执行补助资金的小区调委会所在社区,均已于11月30日前将未执行款项退回区司法局财务账户,并通过盘活资金形式上缴区财政。其中两家小区调委会在2020年底已将剩余补助金上缴街道,街道以盘活资金的形式上缴区财政。
4.关于执行财务报销程序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我局后指出的问题,做好边巡边改,自7月18日起就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就餐”的要求,人员计划加班用餐,必须提前填写加班餐票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后,再领取加班和夜餐审批单报批主要领导签字,方可用餐或进行订餐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发挥核心作用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我局党建工作情况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我局后指出的问题,做好边巡边改,公证处党支部已于6月23日调整为由正式党员从事党建工作。(2)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按照《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开展党组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党组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确保由党组成员讨论和决定本局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党组在本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的领导作用。(3)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讨论活动,于10月27日上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邀请湖里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上党课。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落实《湖里区司法局干部谈话制度》,支部书记经常性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对错误思想及时“纠偏”,用好“第一种形态”。
2.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于11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修订完善《湖里区司法局局务会制度》,对大额资金、大额资产处置的资金额度进行明确,区分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范围,明确由局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范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杜绝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并即知即改,严格落实“议题提出,充分讨论,主持人末位表态”要求。
3.关于组织生活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我局后指出的问题,做好边巡边改,于6月17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召开党建工作业务交流会议,对支部会议记录、日常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各支部针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分别召开党员大会,8名党员在会上补充报告被谈话函询情况。二是于11月9日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班子进行深入剖析,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派员到会指导。
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一是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我局后指出的问题,做好边巡边改,于7月组织各科、所、法援中心、公证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二是自第三季度起,金山司法所认真审核、及时上报案件补贴,通过调解员的个人银行账户逐个发放案件补贴,并且按规定填写审批表调解员姓名、应领金额。三是局党组书记对金山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四是规范执行案件补贴审批发放流程,严格按照《湖里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填写审批表,由基层科认真审查案件补贴申领人员资格,防止机关事业人员领取,由综合科严格按照“谁调解、谁领取”的原则,通过调解员的个人银行账户逐个发放案件补贴。(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时召开局党组、局务会,杜绝再次发生“先办事后上会”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及措施
下一步,湖里区司法局党组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持续整改的理念,坚决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断档、整改不弱化,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力量。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要常态化推进,抓好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抓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由点及面,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对于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要认真执行,对于需要完善、重新建立的制度,要进一步讨论研究,抓紧制定完善,加快建立起制度体系,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722064;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信访楼302室,邮政编码:361009;电子邮箱hl_zh@huli.gov.cn。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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