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实施方案》厦卫规〔2023〕1号规定,湖里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对辖区托育机构运营成本进行了调查,结合建设补助、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往年普惠价格,考虑托育企业合理利润及辖区婴幼儿福利,经研究确定,2023年湖里区普惠托育机构最高限价标准如下:托大班2500 /月、托小班3500/月、乳儿班4500/月,以上限价均不含餐点费。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11日至9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欢迎辖区托育服务机构及群众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可致电0592-5722746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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