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湖里区社会民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25 15:12

  根据《中共湖里区委办公室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湖里区社会民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厦湖委办〔2025〕25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拟表彰一批湖里区社会民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内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

  受理电话:0592-5721812

  来信来访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230室

  附件:1.湖里区社会民生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湖里区社会民生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中共湖里区委办公室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