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湖里区促进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在联发华美空间举行,湖里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萍,湖里区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区文发办主任、区社科联二级调研员王水可,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三级调研员赖利萍出席发布会并解读新版政策和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五年来,湖里区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区注册落地影视企业737家,总注册资本49.6亿元,约占全市的三分之一。在影视剧项目方面,湖里区影视企业已立项或出品各类影视作品124部。在影视取景拍摄方面,湖里区进一步完善影视剧协拍机制,截至目前,已有《向风而行》《以家人之名》《开端》《一闪一闪亮星星》等100多个剧组在湖里区取景拍摄。
近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湖里区促进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同步颁布了《申报指南》,新版政策突出了“湖里特色”。
围绕“以产促城”,推动影视产业对文旅体商的带动作用,相互关联赋能,实现影视产品与城市形象、影视产业与其他产业、影视文化与城市文化等多重层面的“城影双赢”,为厦门打造新时代中国影视中心贡献“湖里力量”。
扶持重点有新意
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平台型企业的扶持,促进产业集聚;鼓励企业举办有影响力的高端影视文化活动,营造全年金鸡的氛围。另一方面,抓住微短剧领域和音乐产业两个重点,聚焦音乐产业对文娱、文旅消费的带动能力,在全市率先推出比较完整的音乐产业扶持措施。
政策衔接稳重有序
既与市级政策形成梯次扶持,也注重和区级上一轮政策衔接。延续了原政策中执行效果好的条款,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优化,将更多资源用于扶持存量企业做大,欢迎域外优秀影视企业落地湖里发展。
为确保《若干措施》高效有序施行,湖里区在发布《若干措施》的同时也发布了《申报指南》,让广大影视企业能够清晰了解兑现政策的途径。
“一月一兑”让绝大多数条款可以常态化申报,实现政策兑现的“湖里速度”;“一条款一模块”让企业可以清晰直观地了解每条条款的申报对象、材料、流程等具体内容;“动态优化”确保政策兑现的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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