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3〕59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预标准的通知》(厦人社〔2023〕10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2023年第三批符合条件的中西部脱贫人员跨省务工奖励的企业和个人数据(详见附表)推送我中心,由我中心对该专项补助资金进行发放。现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3.10. 31-2023.11.0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电话:人社局劳动科 小黄 5722640。
厦门市湖里区就业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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