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09 16:55

  各街道街政办:

  为切实做好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 

  各街道要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增强紧迫性、责任感,确保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开展排查

  各街道要立即开展大排查,对辖区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民办养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开展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只要是已经收住老年人的,“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未经市、区民政部门和街道许可或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要及时上报区民政局,第一次排查情况于1月31日前报区民政局,之后每半年定期进行一次排查,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报区民政局。

  三、确保责任落实

  各街道要开展“无证办院”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未经许可和备案或未达到消防和安全生产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整治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对无法整改的要做到依法关停;对已经整治的安全隐患或已关停的养老服务机构,要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治到位、威胁人身安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区政府,采取坚决措施解决问题。

  附件:湖里区养老服务机构统计表

  湖里区民政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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