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市级)
序号 |
名 称 |
标 准 |
备 注 |
1 |
床位建设补贴 |
20000元/床位 (自有产权用房) |
一次性 |
10000元/床位 (租赁用房) |
5年平均拨付 |
||
2 |
床位运营补贴 |
200元/床位·月 |
接收本市户籍老年人入住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
3 |
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险) |
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规定确定的保费80% |
承保对象为 本市户籍 老年人 |
4 |
特定服务对象补贴 |
全护理对象:800元/月 |
本市户籍特困人员及其他三种类型老年人 |
半护理对象:600元/月 |
|||
自理对象:400元/月 |
|||
5 |
一次性医疗设备补贴 |
最高50万元 |
据实补贴 |
6 |
银行贷款贴息 |
按实际贷款利率高于 基准利率部分计算 |
融资总额1亿 元以内,最长 五年贴息。 |
7 |
养老医护学生定向培 养、引进专业人才补贴 |
40000元/人 |
5年平均拨付 |
注:上述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按照《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厦民〔2019〕16号)确定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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