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湖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厦门市盈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周XX在电焊工操作证已过期的情况下(2010年3月15日到期),仍从事电焊作业。厦门市盈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6月21日,注册地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7**号一楼,法定代表人为陈XX。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进出口;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经查,厦门市盈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员工周XX在电焊工操作证过期作废情况下(2010年3月15日到期),仍然从事电焊作业。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湖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于2022年2月7日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认定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无证上岗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同时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实施标准,决定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综上,湖里区应急管理局对厦门市盈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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