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殿前“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6-04 08:2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湖里区安委办组织开展了湖里殿前“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

  2024年1月19日7时21分许,在花屿东路集美大桥下穿隧道出口路段时,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事故调查组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通知》(厦湖府〔2008〕61号),湖里区应急管理局提请湖里区人民政府授权,牵头成立了“1·19”事故调查组,组织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2024年6月11日湖里区人民政府对该事故作出了批复。

  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湖里区安委办对“1·19”一般事故整改评估工作高度重视,以吸取事故教训,深度有效遏制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违章冒险作业安全事故为首要任务,既一丝不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逐条评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又举一反三复盘近年来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情况。一是指定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1·19”一般事故整改评估工作组,全面开展相关工作;二是组织事故相关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并上交了整改情况报告;三是深入细致进行现场评估。整改评估工作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深入涉事企业单位,按照资料审查、座谈询问、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的流程,组织多维度全链条整改成效评估,确保处罚内容落地落实,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三、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一)本起事故为安全生产非责任事故,建议不追究相关生产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

  (二)福建龙马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分别对涉事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1.总经理兼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黄珩江,处罚5000元。

  2.副总经理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江建梁,处罚4000元。

  3.生产部部长王钧科,负有管理失职责任,处罚3000元。

  4.项目主管张茂川,负有管理失职责任,处罚2000元。

  5.站长王程,负有管理失职责任,处罚1500元。

  6.带班罗春丽,负有管理失职责任,处罚500元。

  (三)厦门万达航物流有限公司对涉事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1.事故驾驶员已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车队长未能对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培训到位,扣除年度安全奖,并全公司通报批评。

  (四)肇事驾驶员罗春丽、张汝良分别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采取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相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厦门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龙环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能够针对事故调查指出的问题和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完善作业流程。事故发生后,龙环公司重新修订完善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作业安全规范执行的监督检查。重新审视和优化清扫保洁作业流程,特别是在快速路段的作业方式,采取了减少人员直接暴露在高风险环境中时间的措施。

  2.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应急预案。针对本次事故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典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采取道交法规常态学、警示案例重点学、一人不漏全面学等措施,强化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响应措施和事故后的善后处理流程,确保事故及时有效地处理。

  3.增设安全警示标志,改进机械设备。结合本起事故,在作业区域科学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设备,采取措施提醒过往车辆前方养护作业,注意安全通行;更新和改进清扫保洁设备,加大自动化机械清扫的投入,减少对人工清扫的依赖,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系数。

  (二)厦门万达航物流有限公司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驾驶员重点岗位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应急处置方式等培训。开展驾驶员应急演练,模拟交通事故等场景,提升实战能力。

  2.责任落实与考核。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严把资质审核关,核查全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在后期的经营中,将对照相关要求,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大安全投入。增加车辆监控视频提升行车安全性,降低交通事故风险,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交通运输部门:一是健全监管全覆盖机制。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辅导,围绕安全管理及风险管控,加大对货运企业的安全指导力度;二是完善重点企业管理措施。开展小微重点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点企业,逐家进行约谈和执法检查;三是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对超载超限、非法改装以及高风险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处置,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四是抓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围绕新法律法规、精神要求,提升重点企业和重点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上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是建立伤亡事故调度机制。运用科技手段从事故时段、地段、类型、违法等多要素进行复盘分析,提高事故预防工作针对性。二是推进货车盲区风险治理。联合多职能部门,排查整治辖区涉大货车“右转盲区”风险隐患,持续推动大货车安装盲区预警设备,尽可能降低大货车盲区事故风险。三是积极推动道路隐患整改。针对辖区重货车等较多,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积极与多部门加强协调。四是持续开展路面秩序整治。以“减量控大”、货车综合治理等工作为牵引,严厉查处货车严重违法行为,切实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五是紧盯重点突出精准宣传。开展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曝光,提升市民群众及相关重点群体的文明交通意识。

  (四)区安委办

  一是区安委办会同区道交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湖里交警大队推动湖里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重点项目工作,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梳理细化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牵头部门等内容;二是组织事故整改评估组审核涉事单位书面整改报告,通过现场核查、调阅材料和询问了解等方式,全面评估整改效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举一反三,立查立改,以各类事故为典型案例组织警示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整治;四是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交通运输、汽车维修等行业领域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评估结论意见

  湖里殿前“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较好,整改评估工作组认为相关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逐条对照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的相关整改建议,整改措施得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19”一般事故整改评估工作组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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