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金山厦门真乐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6 08:59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湖里区安委办组织开展了湖里金山厦门真乐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真乐净公司)“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

  2024年8月10日8时30分许,在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523号万科云玺2号楼裙楼,施工人员周某文(男,55岁,湖南人)在幕墙清洗作业过程中,因安全绳断裂从8楼坠落,经120现场施救无效死亡。

  依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事故调查组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通知》(厦湖府〔2008〕61号),区应急局牵头组织区总工会、区住建局、湖里公安分局、金山街道办等相关单位,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成立了真乐净公司“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2025年1月23日,区政府批复了《湖里金山厦门真乐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随后,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湖里大队对真乐净公司和屈某、山某巍进行了行政处罚,湖里区住建局对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海联翔物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湖里区安委办对真乐净公司“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评估工作高度重视,剖析近年来全区高处坠落事故,高处作业安全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情况;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评估整改措施,把整改评估工作落细、落实。一是成立事故整改评估工作组。由湖里区安委办牵头成立真乐净公司“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整改评估工作组),全面开展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区安委办进一步组织开展高处作业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宣传高处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及处罚情况、小散纳管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高处作业安全要求及具体措施等,进一步把高处作业安全监管工作落细、落实。督促事故相关单位和行业重点企业认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复盘,深入细致查找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质效。三是深入细致进行现场评估。整改评估工作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深入事故相关单位,按照资料审查、座谈询问、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的流程,组织多维度全链条整改成效评估,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追究落实情况

  (一)尚未缴纳行政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责任单位

  真乐净公司,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51万元(伍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6月27日对真乐净公司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厦应急催湖〔2025〕5号),于11月4日对真乐净公司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厦应急执行催告湖〔2025〕5号),于12月26日发出《加处罚款决定书》(厦应急加罚湖〔2025〕5号)。至2026年1月5日,真乐净公司在法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缴款义务,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1月5日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真乐净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法院于2026年1月14日立案执行。

  (二)尚未缴纳行政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责任人

  1.屈某,真乐净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等违法行为,对事故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被处2023年年收入40%罚款,即人民币叁万陆仟陆佰肆拾贰¥36642(91606.24元×40%)元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6月27日对屈某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厦应急催湖〔2025〕3号),于11月4日对屈某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厦应急执行催告湖〔2025〕3号),于12月26日发出《加处罚款决定书》(厦应急加罚湖〔2025〕3号)。至2026年1月5日,屈某在法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缴款义务,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1月5日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屈某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法院于2026年1月14日立案执行。

  2.山某巍,作为真乐净公司的负责人兼安全管理员,因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等违法行为,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被处2023年年收入21%罚款,即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零柒¥14207(67651元×2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6月27日对山某巍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厦应急催湖〔2025〕4号),2025年11月4日,对山某巍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厦应急执行催告湖〔2025〕4号),于12月26日发出《加处罚款决定书》(厦应急加罚湖〔2025〕4号)。至2026年1月5日,山某巍在法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缴款义务,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1月5日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山某巍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法院于2026年1月14日立案执行。

  四、相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

  整改评估工作组于2026年1月7日对真乐净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现有员工6人,缴纳医社保费用;公司的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日圆二里3号1420室,是法律文书送达地点。目前,该公司为便于回收剩余账款,暂时保留了商事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屈某承诺公司存续期间不再承接新业务,不再进行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二)属地街道

  金山街道以“全流程管控、系统性治理”为核心抓手,从制度完善、监管强化、教育普及等多维度多措施推进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提升工作。一是健全制度机制,筑牢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根基。构建四重管理体系,推行安全履约保证金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协议管理,严格作业审批管控,实现保险覆盖全纳管项目。二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全员安全防护意识。街道扩大宣传覆盖面,组织社区及物业开展培训32场,2025年制作发放宣传折页733套,通过609个微信群推送安全信息;加大推广“安宝保”保险,累计推动53个项目完成投保。三是细化巡查监管,实现高空作业全流程闭环管控。建立并落实高空作业“五步法”巡查监管机制,累计登记纳管高空作业项目197个,2025年实现纳管高空作业项目零安全事故。 

  (三)区住建局

  事故发生后,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企业管理,区住建局对北京安信行物业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海联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约谈。一是强化跟踪问效。2025年12月24日,区住建局物业科根据相关规定约谈北京安信行物业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和厦门海联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企业负责人。经查,北京安信行物业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经济下行压力大,2024年12月31日,退出万科云玺项目相关服务工作。目前在厦门没有承揽相关业务,办理启动注销流程。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区住建局对各小区物业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重抓好空调安装、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等隐患排查,要求物业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杜绝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厦门海联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案为鉴,召开全体员工大会,组织培训3次,增强人员安全意识。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区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切实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厦门海联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区安委办

  区安委办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高空作业规范要求与管理程序,加强严密防范,压实企业责任。一是制定高处作业规范细则,提升作业管理质效。区安委办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研究梳理了《湖里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相关成员单位结合《湖里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实施细则》等文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及属地管理责任,提升高处作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加强作业安全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要求各街道加强小散纳管队伍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管,抓好高处作业安全工作末端落实,区住建局积极推进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实施,牵头组织物业小区和具备高处作业资质单位的培训工作。三是聚焦问题查缺补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区安委办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单位开展高处作业专项督导检查,加大对企业是否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依规抓好违规问题的惩处,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五、评估结论意见

  湖里金山厦门真乐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逐条对照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的相关处理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湖里金山厦门真乐净环境工程有限“8·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评估工作组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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