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28 11:02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厦财社指〔2024〕23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该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你单位加强直达资金专项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的支出管理和核算制度,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监督和检查。

  湖里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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