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财政局 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06 11:01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通知》(厦财社指〔2024〕29号),经研究,现下达各街道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3万元整(具体详见附件),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该项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各单位加强直达资金专项经费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的支出管理及核算制度,对照《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指标分配表

  湖里区财政局       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功能科目

合计

金额

备注

退役军人局本级

湖里街道

办事处

殿前街道

办事处

江头街道

办事处

禾山街道

办事处

金山街道

办事处

1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

33

0

9.5

4.5

5.5

5

8.5

中央直达资金

财社〔2024〕107号

合计

33

0

9.5

4.5

5.5

5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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