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计生协会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1-20 16:4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湖里区计生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规划,制定和实施本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意见。

  (二)发挥新时期计生协会的作用,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生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任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

  (四)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和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五)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为计划生育协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六)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完成党和政府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湖里区计生协会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湖里区计划生育协会

  专项工作经费

  6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湖里区计生协会部门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省市计生协会的要求,以全面深化计生协会改革为主线,围绕健康厦门建设和卫生健康工作,聚焦生育关怀与家庭健康,推动改革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推进“六项重点任务”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计生协成立40周年。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工作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群团组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计生协组织和工作的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计生协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基层协会党的建设,引导广大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拓展民生服务,深化“生育关怀行动”。结合《福建省幸福工程管理办法》的实施,开展业务培训,启动第十五批幸福工程项目,并落实开展健康帮扶工作。继续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计生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在已有成效的基础上,保险服务和保障内容再完善、再提升,让参保计生家庭受惠最大化。要结合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2020年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加大“五个抓”力度,开展志愿服务,推动“暖心工程”八个系列活动不断深化发展,按照中国计生协“六有”标准,推进江头街道吕岭社区“暖心家园”项目。

  (三)主动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级计生协要充分利用网络健全、会员扎根基层的组织服务体系,积极发挥计生协深入社区和家庭的工作优势,动员各级计生协理事、会员、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到基层社区、村(居)疫情防控工作中去。

  (四)广泛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服务,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引导育龄群众自觉接受婚孕检,并探索0-3岁婴幼儿照护和早期发展服务模式,发挥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五)推进青春健康工作。落实青春健康第三个五年规划,推广青春健康工作模式,深入推进青春健康工作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提质扩面。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一要巩固组织建设。以协会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巩固社区计生协会换届选举成果。增强队伍素质,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五力”建设水平。二要健全基层群众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把“六好社区”创建、“四联创”作为落实“六项重点任务”的重要抓手,与社区治理有机结合,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健全权益维护工作机制,畅通计生群众维权有效途径。三要建好精品工程。按照2020年初市计生协精品工程调研要求,增强创新、创先、创优意识。结合湖里区的实际,抓特色、抓亮点、抓品牌,逐步树立一批拿得出、叫得响、有影响的典型,并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区计生协整体工作水平。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湖里区计生协会2020年收入预算为654.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4.25万元,增长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5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湖里区计生协会2020年支出预算为654.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4.25万元,增长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3.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5.66万元,公用支出17.66万元;

  2.项目支出391.2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4.25万元,增长2%,主要是由于比2019年增加了在编人员3个,增加了人员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行政运行费23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四)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91.2万元。主要用于幸福工程、意外伤害保险、金秋助学、节日慰问等项目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6.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医疗费用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暂无出国计划,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及上级部门考核、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接待相对比较少,上级的调研、考核一般是市级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1.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5.03万元,增长9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1.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