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用晃代表:
《关于加强公共充电站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第202502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新能源汽车作为绿色低碳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要加强公共充电站建设和管理等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对此,我局会同各有关单位,与代表当面沟通了解,总结相关工作措施和成效,对所提建议研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二、措施与成效
(一)针对公共充电站不足的问题的建议。我区以城市交通网络为依托,重点加强“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充电网络建设;合理利用城市道路邻近空间,挖掘红线退距等城市边角地块,优化区级储备用地临时利用方式,推动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推动公共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充换电设施,鼓励开放共享;鼓励个人用户安装家充设备,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针对区域内部分充电站缺乏管理建议。目前部分街道已率先试点"社区化"管理模式,由充电站运营单位设立社区专人管理站点,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实行"一人多站"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定期现场巡检,保障站点服务。
(三)针对充电后车主占位严重,充电排队等。鼓励由运营单位加强管理,建立快速处置机制,管理人员在高峰时段加强巡查;鼓励运营单位建立超时占用阶梯收费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培养车主良好的充电习惯,共同维护充电秩序。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进计划
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规划建设还在起步阶段,尚存在部分问题:充电桩覆盖不匀、管理效能有待提升等。下一步我区将以城市更新项目为契机,结合社区实际条件和居民需求,统筹推进辖区城中村停车场改造工程,科学布局充电桩点位;同时建议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制定公共充电站管理制度,有效提升充电站管理效能。
区政府分管领导:戴乐生
承办单位领导: 曾以勤
承办单位联系人:余泽杰 联系电话:18750939321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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