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12 10:00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里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财政法治建设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稳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重要位置。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解决财政领域法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强化工作指导与督促检查,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中心分工负责的高效工作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根基。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提升普法实效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通过举办共学课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8部法律法规;积极安排财政干部参加市财政局、区依法治区办等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讲座,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开展重点业务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金融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业务人员金融思维和业务处理能力;举办全区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工作培训会、造价信息培训班,加强审核政策宣传;开展政府采购专家咨询活动42场,到场专家68人次,收集36家咨询单位提出的咨询问题66个,及时解决了我区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提升了政府采购效益。三是积极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充分发动社区基层力量,联动辖区金融机构,围绕重点区域、人群,深入各行业领域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在人流量较大地区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单,并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公益视频等多种形式,营造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氛围,2024年累计开展各类防非集中宣传活动224场,参与群众7.3万人次,发放4.7万份宣传单和手册。

  (三)积极履行财政职责,落实经费保障

  一是落实全区法治建设相关经费保障,足额列入部门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统筹协调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经费拨付及时到位,为我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做好财政本部门的法治经费保障,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培训、法律服务、监督检查、设备购置和印刷等,切实保障了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人员对辖区9家单位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其中行政事业单位8家,区重点国有企业1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立行立改,剖析问题成因,并进行业务指导,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

  (五)依法规范监管,提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推行“阳光财政”。加大政务公开,依法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偿还机制,2024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全部按时兑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联合各相关单位对辖区内5862家企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对自主摸排、群众举报和市委金融办转来的39家线索企业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及约谈;推动化解我区非法集资陈案积案5起。三是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督、管理,组建普法队伍,先后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法、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营造学法守法良好氛围。 

  (六)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指导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在签订重大经济合同、重要法律文书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等事项,均由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助力我局防范并化解执法风险,为财政管理依法规范、高效运行“保驾护航”。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公平竞争宣传周活动,推动提升财政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水平。三是规范重大事项议定。根据《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区财政局党组会(局务会)会议议题申报流程,对“重大事项议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2024年共召开集体议事会议28场,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法治工作与财政业务的深度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2025年法治政府工作打算

  2025年,湖里区财政局将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财政法治建设实践,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工作安排,持续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思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让财政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更加清晰透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纪律规范,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普法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扎实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活动载体,把普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制定完善学习教育、工作落实、跟踪督办、信息反馈等各项规章,为普法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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