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28 08:02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里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财政法治建设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稳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强化统筹领导。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落实的高效工作机制。

  2.深化理论武装。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通过举办共学课堂、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推动理论学习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把法治理念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

  3.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会议管理办法》,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2025年共召开集体议事会议47场,对重大事项议定、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经过集体讨论,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聚焦中心工作,依法保障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1.依法规范收支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2025年,全区财政总收入291.06亿元,同比增长3.41%;区级财政收入64.25亿元,同比增长6.68%,增速位列全市第二;区级财政支出81.47亿元,增速位列全市第三,收支运行呈现“稳中有进、质效双升”态势,重点领域保障有力。

  2.合规筹集建设资金。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2025年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7.5亿元;成功获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7.79亿元(含“两重”项目3.63亿元、“两新”项目4.1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0.11亿元;推广“EPC+O”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7200万元,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全过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3.落实法治经费保障。持续发挥财政职能,将全区法治建设相关经费足额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协调资金,确保公检法司、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经费拨付及时到位。同时做好本部门法治经费保障,专款专用,为法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深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打造特色普法品牌。深化“政府采购咨询日”品牌服务,固化每周二专家答疑机制,全年累计组织34场活动,邀请专家42人次,解答采购问题82个,精准对接采购单位需求,有效降低投诉率,该创新做法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

  2.抓好重点领域宣教。持续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充分发动社区基层力量,联动辖区金融机构,围绕重点区域、人群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全年开展防范非法金融现场宣传、讲座等活动143场,通过游园答题、社区讲座、宣传长廊、短视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推动防非宣传贴近基层群众,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内部法治培训。积极安排财政干部参加市财政局、区依法治区办等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持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强化依法监管,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加强会计监督检查。持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9家相关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立行立改,剖析问题成因,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2.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编制《湖里区政府采购制度汇编》、《湖里区政府采购决策指南》、《湖里区政府采购活动风险提示》等制度,为采购需求确定、方式选择、履约验收等全流程提供清晰指引,每季度对各预算单位采购项目进行抽查,进一步压实政府采购责任主体责任,提高采购质效。

  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编印制度汇编,指导各单位规范资产管理;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482个,制定防控措施512条;大力盘活存量资产,全年盘活资产105处,收回欠缴租金3474.48万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严守风险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1.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偿还机制,2025年发行置换专项债15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2亿元,有效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全年专项债券支出进度80.23%,完成省定目标,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全部按时兑付。

  2.防范金融领域风险。联合各街道办开展常态化金融排查及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各相关单位对16家线索企业、被投诉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化解非法集资陈案积案,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六)严格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行“阳光财政”,依法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在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等事项中,均由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助力我局防范并化解执法风险。

  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推动提升财政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水平。

  4.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督、管理,组建普法队伍,先后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法、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营造学法守法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如法治学习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尚有不足;责任传导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部分领域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财政监督的精细化程度和风险防控机制仍需完善;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6年,湖里区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工作安排,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核心政治任务,聚焦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学习研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的举措,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压实主体责任,凝聚法治建设合力。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细化法治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杜绝责任虚化空转。树立“全员抓法治、全程守法治”的工作理念,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三)规范依法行政,强化财政法治管控。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流程,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构建常态化财政监督体系,加大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监管力度,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全流程法治监管。

  (四)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准普法活动。加强财政法治专业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持续选派干部参加市财政局、区依法治区办等举办的专题培训与讲座,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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