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里区促进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湖委宣联〔2025〕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规范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政策申报及兑现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
(一)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由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由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进行申报材料受理。
(二)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人需是本区影视、音乐等文化企业的法人或在本区文化企业工作1年以上[签订工作(聘用)合同],且个人年收入达50万元(含)以上。
3.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在业内有较高声望,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文化经营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近1年经营管理业绩显著;
(2)近5年主持创立知名品牌或商业模式,形成的产品与服务具有独创性领先性,或推动文化产业行业内标准建立,影响较大;
(3)近5年打造文化产业重要平台,建设和运营市级以上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服务文化创意千亿产业链取得显著实效;
(4)近5年主持建设市级以上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或投资建设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取得重大进展;
(5)熟悉国际文化市场及相关规则,开拓创新能力较强,近5年推动文化“走出去”并取得成效;
(6)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相关产业领域掌握核心竞争力,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以上,且近5年有特别突出贡献的首席技术专家或核心团队主要负责人;
(7)个人或带领团队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①综合类奖项
入选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②影视类奖项
金鸡奖、飞天奖、华表奖、百花奖、金鹰奖、白玉兰奖、金爵奖、天坛奖。
③音乐类奖项
中国金唱片奖、中国数字音乐年度盛典荣誉奖项、金钟奖。
④设计类奖项
中国设计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红点设计奖。
⑤其他文化门类奖项
a.非遗与民间文艺奖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
b.文学与出版奖项: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
c.戏剧与表演艺术奖项:中国戏剧梅花奖、文华奖;
d.舞蹈奖项:中国舞蹈荷花奖;
e.美术与书法:中国美术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油画展奖项、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4.对在我区创业就业的台湾人才,符合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可以参照该类人才扶持标准予以扶持。
5.对在特殊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可以凭借个人的企业经营绩效指标或相关作品,申请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
(三)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材料
1.《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申报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个人简介、作品、获奖证明。
6.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含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按所属期提供)、个人年收入达50万元(含)以上的凭证。
7.符合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
(四)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流程
1.发布公告。区委宣传部每年上半年发布启动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的相关公告。
2.申报受理。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所在街道或市级以上文化产业行业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原件核查,加具审核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送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4.专业评审。区委宣传部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人选的专业能力、业务成绩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产生建议人选。
5.复核考察。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对建议人选进行实地复核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履职情况、业务水平认可度、职业道德情况等。
6.公示确定。建议入选名单经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同意,报湖里区文体旅商和夜间经济融合发展专题会议审核认定,公示并向湖里区委人才办报备后,正式予以公布。
二、大力培育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要求
(一)奖励方式和标准
1.装修补贴。两年内分两次对在我区实际运营的创作空间给予500元每平方米、最多不超过300平方米的装修补贴。
2.荣誉奖励。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主管部门授权协会颁发的奖项,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其提名奖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的,奖励50万元;获得其提名奖的,奖励30万元。
(2)获得金鸡奖、飞天奖、华表奖、百花奖、金鹰奖、中国金唱片奖、中国数字音乐年度盛典荣誉奖项、金钟奖、中国设计红星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美术奖的,奖励30万元;获得其提名奖的,奖励15万元。
(3)获得白玉兰奖、金爵奖、天坛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红点设计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茅盾文华奖、中国书法兰亭奖的,奖励10万元;获得其提名奖的,奖励5万元。
以上获奖的不再重复享受提名奖奖励。每人每年累计享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人才券奖励。税前年薪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其税前年薪分档予以奖励。其中,税前年薪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每年给予8000元人才券奖励;税前年薪100万元(含)至150万元的,每年给予2万元人才券奖励;税前年薪15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每年给予3万元人才券奖励;税前年薪3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给予6万元人才券奖励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4.创业扶持资金。金鸡电影创投大会终极路演获奖项目主创人员在我区设立影视企业,由其落户我区企业为主体实施的获奖创投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影视人才项目落地奖励。金鸡电影创投大会终极路演获奖项目1年内落地湖里区,符合厦门市“双百计划”创业人才申报条件,可直接入围实地考察环节,正式入选后可享受市级和区级累计最高10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5.引才奖励。支持市场化中介机构引进和培育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每新引进1名给予机构3万元引才奖励。
6.指导并协助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市级文旅创意产业人才。
(二)奖励申报条件
1.经认定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按照《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指南》中的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在湖里区实际运营的创作空间(申请装修补贴条件)。
3.高层次人才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主管部门授权协会举办的奖项或其提名奖(申请荣誉奖励条件)。
4.高层次人才税前年薪达到50万元以上(申请人才券奖励条件)。
5.金鸡电影创投大会终极路演获奖项目主创人员在湖里区设立影视企业的,主创人员可视为此类人才,对其由落户湖里区的企业为主体实施的获奖创投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申请创业扶持资金条件)。
6.金鸡电影创投大会终极路演获奖项目1年内落地湖里区,项目主创人员入选厦门市“双百计划”创业人才(按照厦门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双百计划”申报公告执行)。
7.市场化中介机构引进和培育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请引才奖励条件)。
(条件2至7满足其一即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收件)→湖里区文旅局(初审)→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二审)→由湖里区委宣传部委托的第三方(复核)→湖里区委宣传部、企业纳税关系所属街道及第三方(现场确认)→湖里区委宣传部(终审)→湖里区文旅局(资金拨付)。
(三)申报材料
1.《湖里区影视文化企业政策申报表》(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实际办公空间对应的装修合同、发票(不含税)及银行回单(申请装修补贴提供)。
5.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主管部门授权协会举办的奖项或其提名奖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申请荣誉奖励提供)。
6.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含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申请薪酬补贴提供)。
7.项目投入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清单、发票(不含税)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第三方对项目投入情况的审计报告等](申请创业扶持资金提供)。
8.用人单位、市场化机构引进和培育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进协议或服务合同,人才资质证明(如行业权威奖项、荣誉证书)等](申请引才奖励提供)。
三、经认定的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终止其资格,停止其享受我区扶持政策:
1.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存在违背科学、学术不端、不当言论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3.已不在湖里区工作的或者不再为湖里区文化产业贡献服务的;
4.有偷税、骗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
5.有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6.其他不适宜继续作为培养对象的情形。
附件:1.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湖里区文化影视企业政策申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