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举宅位于金山街道金湖社区上湖社103-105号,孙水答宅位于金山街道五通社区泥金社59号,是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简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根据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厦门市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规〔2020〕14号)和《湖里区东部旧改片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案》文件精神,林秀举宅拟迁建至所在片区规划B03地块内(位于原址西北侧方向约450米),钟金练宅拟迁建至所在地块规划泥金民俗用地内(位于原址东侧约150米)。我局已组织专家对林秀举宅、孙水答宅拟实施迁移保护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经研究,拟同意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林秀举宅、孙水答宅进行迁移保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4月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公示意见受理单位:厦门市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湖里区枋湖南路31号)
联系电话:5788687
厦门市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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