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函
发布日期: 2020-04-15 12:50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函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我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经自评,我区各项指标均已基本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0〕156号)要求,我区特向贵厅申报创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请予以支持为盼。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刘芸辉  电话:1598002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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