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城市市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湖里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湖里生态环境局拟定了《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推动《通告》发布。结合湖里区区域特点,我局积极向各街道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通过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通告(送审稿)》。《通告(送审稿)》按程序上报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于2022年10月31日正式印发。
二是禁止露天烧烤,明确执法要求。《通告》划定湖里区全行政区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烧烤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通告》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分别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及第五十九条第三款“(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责令其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提供场地的和露天烧烤经营者分别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实现共治共管。《通告》明确举报投诉受理渠道,投诉举报电话为厦门市政务热线12345。我局将协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违法露天烧烤行为整治。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违法露天烧烤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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