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教〔2018〕231号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2017-2018学年
湖里区民办中小学办学绩效评估结果通报
区属各民办学校:
为了加强对我区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管理、监督,规范我区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湖里区民办中小学办学绩效评估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厦湖委办〔2014〕100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8年5月组织对辖区17所民办学校进行办学绩效检查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办学绩效评估结果通报
根据检查组评分结果,确认火炬学校、国光学校、天地学校、华悦学校等4所为优秀学校;育青学校、博林学校、霞光学校、世纪学校、金山民办小学、文心小学、启泰学校等7所为良好学校;星光小学、超强学校、东芳小学、后埔民办小学、光华学校、候卿小学等6所为合格学校。
二、扶持奖励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湖里区民办中小学办学绩效评估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厦湖委办〔2014〕100号),对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学校,根据在册在籍学生数,按相应的奖励标准补助;同时,对经评估合格(含)以上的民办学校教师给予奖励,详见相关文件。
三、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各民办学校要根据《2017-2018学年民办学校绩效评估整改通知书》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认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区教育局。
湖里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8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湖里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