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教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定级普惠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8-25 10:43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定级普惠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评估结果的通报

                厦湖教业〔2023〕73号

区属定级普惠民办学校:

  为了加强对我区定级普惠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监督,规范我区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湖里区定级普惠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奖励办法的通知》(厦湖委办〔2021〕13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6月组织对11所定级普惠民办学校进行办学绩效检查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办学绩效评估结果通报

  根据检查组综合评估结果,确认世纪学校、华悦学校、博林民办学校、东芳民办小学、国光学校、鑫山小学、启泰学校、文心民办小学等8所为优秀学校;育青学校、光华学校、超强学校等3所为良好学校。

  二、奖励金发放和使用

  根据《关于印发湖里区定级普惠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奖励办法的通知》(厦湖委办〔2021〕13号)文件,对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学校,根据购买学位学生数和相应评估奖励标准发放奖励金。

  连续两年评估结果为优秀的2所一级民办学校(世纪学校、鑫山小学),评定为区级示范性一级民办学校,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奖励经费使用范围为用于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办学绩效奖励金应专款专用,区教育局会定期开展财政扶持资金检查。

  三、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各民办学校要根据《2022-2023学年定级普惠民办学校绩效评估整改通知书》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认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两个月,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区教育局。

湖里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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