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教业〔2024〕66号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定级普惠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评估结果的通报
区属定级普惠民办学校:
为了加强对我区定级普惠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监督,规范我区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湖里区定级普惠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奖励办法的通知》(厦湖委办〔2021〕13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4年6月组织对11所定级普惠民办学校进行办学绩效检查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办学绩效评估结果通报
根据检查组综合评估结果,确认华悦学校、博林民办学校、文心民办小学、世纪学校、鑫山小学、东芳民办小学、国光学校、光华学校、育青学校等9所为优秀学校;启泰学校、超强学校等2所为良好学校。
二、奖励金发放和使用
根据《关于印发湖里区定级普惠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奖励办法的通知》(厦湖委办〔2021〕13号)文件,对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学校,根据购买学位学生数和相应评估奖励标准发放奖励金。
文心民办小学连续两年评估结果为优秀,评定为区级示范性一级民办学校,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奖励经费使用范围为用于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办学绩效奖励金应专款专用,区教育局会定期开展财政扶持资金检查。
三、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各民办学校要根据《2023-2024学年定级普惠民办学校绩效评估整改通知书》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认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两个月,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区教育局。
湖里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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