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厦门市湖里区
新方式教育研培中心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蒋骞:
你申请变更厦门市湖里区新方式教育研培中心办学地址的文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经我局审查办学资质,你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要求,办学场所基本具备办学条件,符合法定申请程序,准予变更办学地址。
经研究,同意机构办学地址由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1号楼418室、29号多功能厅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一路2号厦门旅游大厦附楼D402,更换《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5020670000031号,办学期限为2025年5月8日-2028年5月7日。
你单位应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增强安全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机构的办学水平。
接此文后,请立即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湖里区教育局
2025年5月8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民政局、禾山街道办。
湖里区教育局 2025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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