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特教辅读班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 2019-05-11 15:3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9〕号)和《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湖里区2019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湖教〔20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湖里区特教辅读班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按照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适性安置,促进发展”原则,组织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规模:

  (一)招生对象: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湖里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规模:

  由于办学条件所限,共招收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四个班,总数加现有学生后不超过四十名学生。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9月6日

  2.报名地点:湖里区特教辅读班

  3.报名办法:家长携带子女到湖里区特教辅读班进行现场评估、缴交材料。

  四、招生具体细则:

  (一)招收条件:

  1.具有湖里区户籍的6-14周岁的(即2005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尚未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

  2.具备在校学习和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3.具备走读条件(本校目前只提供午休)。

  4.无明显暴力、破坏或自残倾向。

  5.根据学生个体发展的情况和学校教学的需要,家长具备陪读、接送的条件。

  (二)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儿童本人页复印件);

  2.残疾证(原件,残疾人证和含有相应的残疾类型等级页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权威部门的残疾鉴定证明);

  3.预防接种卡;如有低保证明,低收入证明,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照片;

  5.本人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含肝功能检查,要求区级以上正规医院);

  6.孩子的智力评估检测报告及相关医学诊断证明(权威部门的残疾鉴定证明)。

  五、工作要求:

  1.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报名,逾期未报名不得补报。

  2.学校组织入学评估鉴定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进行评估鉴定。

  3.根据报名与评估鉴定情况确认录取名单,并报湖里区教育局和湖里区残联。

  4.学校根据报名与评估鉴定情况将于9月9日通知预录取结果。

  5.新生入学第一周(9月10日—9月17日)为观察期,一旦发现有不适合本校就读的,将转换安置方式(转介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观察期符合条件的学生,于入学一周后进行入学确认,相关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区残联,以书面结合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家长录取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免费入学,并按文件补贴相关费用。

  6.家长应承诺配合学校管理等相关要求。

  7.由于湖里区特教辅读班还未独立成校,未办理全国学籍,因此请在户籍对应的普通小学及派位进入的普通中学建立全国学籍。

  8.本《意见》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湖里区特教辅读班。

  9.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2-6011101、13606034068

  学校地址: 

  抄送:湖里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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