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街道、公民办中小学:
为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我区控辍保学工作,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1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方案
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各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具有针对性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小落细,切实加强疑似辍学学生核查和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形成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机制。
二、建立台账制度
各校要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下同)、辍学学生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台账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做到人账相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管理,导致误入歧途或遭受侵害。
三、强化日常监测,实施定期报告工作机制
各校加强和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旷课、失学、逃学、逃宿等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了解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学生辍学。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确保他们不失学、不辍学。
建立健全“学校一月一报告”常态化工作报告机制。要加强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未成年人学生违法线索的,应及时提供给公安等部门。要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四、做好劝返工作
对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学校及时进行家访或与学生及其家长沟通,了解辍学原因,制定个性化的劝返方案,做好劝返记录。针对不同学生的辍学原因,采取情感关怀、心理疏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重返校园。对于多次劝返坚持不让学生上学的家长,必要时可连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民警上门做劝返工作。
五、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各校要充分运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子系统”,及时核查处理疑似辍学学生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劝返复学,做好每次劝返记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六、落实责任追究
各校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完善工作方案和实施要求,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制度务实管用、落实落细,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守牢防范学生辍学底线,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提供数据失真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七、其他要求
(一)请区属各街道及公民办中小学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全面摸排重点对象,强化控辍保学的工作措施,坚决严控辍学行为。如有辍学或临界辍学的学生,请各街道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落实“一生一表”工作,并填写《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附件1)或《义务教育阶段临界辍学学生登记表》(附件2)及时将登记表和相关情况报送给教育科。
(二)请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方案电子稿和盖章的pdf格式于2024年9月30日前发送到教育科指定邮箱。
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
2.义务教育阶段临界辍学学生登记表
湖里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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