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教育局已于2024年5月17日印发《湖里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厦湖教〔2024〕5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现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4〕19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4〕26号)的精神,湖里区教育局结合我区实际,并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意见》。
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含义
“划片招生”就是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到所属片区的学校入学就读,并不一定是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教育部在有关文件中指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并非“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由于人口分布不均衡,就近入学无法完全等同于最近入学。
三、“免试入学”是如何规定的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报名时,都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面谈;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
四、什么是“片区两一致”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籍簿记载的地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五、小学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且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六、小学招生时间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1.网上报名登记: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家长可登录“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如适龄儿童的户口在5月31日后才迁入湖里区,家长可于2024年7月2日至7月3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补报名登记。
无上网条件、因故错过两次网上报名登记或有申请跨片等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材料的家长,可于7月7日、7月8日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片区学校现场报名登记、补充材料。已在网上报名登记且没有特殊情况的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报名。
2.网上信息确认:6月18日至6月24日,家长登录系统确认落户时间和房产等信息。
3.审核报名信息:7月7日至7月8日,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并将片区溢出的家庭户生源和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空挂户、集体户等学生报区教育局统筹。
4.统筹安排学校:7月9日至7月17日,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和需统筹学生志愿填报等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统筹确认和录取结果查询:7月18日至7月19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被统筹的学生家长查看统筹结果并网上确认统筹录取学校。
(二)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网上报名:2024年4月15日至4月25日。家长可用电脑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的“入学一件事 ”栏目或通过“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报名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七、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
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8日。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八、房屋产权持有比例达到多少视为持有该房产
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的,视为持有该房产。
九、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4)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十、政策性照顾对象报名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在湖里区居住的台湾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本人及父亲(母亲)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在湖里区居住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2024年5月13日至5月31日期间,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也可同时关注市台港澳办“台港澳e鹭通”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
(二)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身份证明: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在湖里区居住的《香港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在湖里区居住的华侨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华侨身份证明》(区侨办开具);
3.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在湖里区居住的《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湖里区居住的外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
2.适龄儿童本人有效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在湖里区居住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4.适龄儿童父亲(母亲)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外国护照和《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户口本)。
(五)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或湖里区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
1.人才本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市政府或区政府颁发的证书或文件;
3.工作单位证明;
4.申请人及其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备注:湖里区“智汇湖里”人才还需提供《湖里区“智汇湖里”人才优惠政策申请表》
(六)符合优待条件的驻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1.军人本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3.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4.配偶及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湖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92-3372670(4月-9月)
0592-5722668(10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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