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条件
(一)有明确的当事人;
(二)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三)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有行政机关的印章;
(六)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监督电话:5606056、563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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