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普通程序适用条件及流程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26 17:15

各科室、中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修订)有关规定,我局制定行政处罚普通程序,请认真遵照执行。

  监督电话:0592-5606056、0592-5636577

 

  

  2021年8月26日

  

附件: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的条件及流程图

  一、适用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的条件

  (一)有明确的当事人;

  (二)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三)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有行政机关的印章;

  (六)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