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及流程图
发布日期: 2023-11-23 14:37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实施;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三)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

  (四)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

  (五)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可采取即时强制措施。

  二、安全生产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

   

  监督电话:0592—565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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