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截至11月底,已累计保障孤儿74人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15.31万元;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95人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83.94万元。
二、成立湖里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函》成立湖里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三、扎实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2021年政府购买青少年社工服务13个项目,共计303.35万元。通过流动儿童融入社区、亲子关系构建、青少年能力提升等重点未成年服务社工项目的开展,有效打造了流动儿童社区融入的良好氛围,为流动儿童等特殊人群和我区未成年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进社区”活动;部署、指导各街道、社区开展一系列儿童福利政策宣讲和暑期关爱服务等活动。
五、抓好2个区级儿童关爱服务特色示范点和9个社区儿童关爱服务基础示范点的建设工作。
六、突出对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的帮扶救助。针对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给予增发低保标准20%的保障金、对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未成年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对陷入困境儿童给予临时救助的政策。
七、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和流浪救助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妥善安置被救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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