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项目劳动用工及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根据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湖审改办〔2018〕7号)、《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湖人社〔2016〕44号)及《厦门市湖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关于2023年“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厦湖人社监〔2023〕3号)要求,湖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对相关在建工程项目开展第三批次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
在局劳动社保科监督下,湖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厦门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系统”,从湖里区在建工程项目库中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对2021、2022年度被评为守法诚信等级A级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内不再进行重复例行检查。(抽取检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二、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被抽查对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无欠薪项目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设(代建)单位人工费用拨付情况、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等。
2.检查被抽查对象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筑劳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用人单位用工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工资发放的情况、班组退场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及其他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对劳动者就业管理规定的情况、遵守社会保障有关规定情况等,抽查事项内容涵盖我局权责清单中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四、注意事项
1.被抽中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专业分包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接受调查询问,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无理抗拒、阻挠检查;
2.抽查所涉及的电子核查、书面材料均不需要项目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双随机抽查第三批次在建工程项目名单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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