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做好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会计监督工作影响力和震慑力,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市财政局工作要求和我局的工作安排,我局将从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对厦门市湖里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湖里区审计局、厦门市湖里区人才服务中心、厦门市龙湫亭实验学校、厦门市乌石浦小学、厦门市东渡小学、厦门市寨上小学、厦门市五缘实验幼儿园等8家单位2023年度会计核算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厦门湖里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监督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检查内容:(一)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专账核算;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及产生的效益;(二)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包括: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三)国家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主要以被检查单位2023年度财务核算重点,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丽香 联系电话:0592-5722370。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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