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区建设局近日收到市局转办信访投诉件,反映你司现有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经工作人员核实,发现你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人数配备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司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二个月,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应于二个月内报送湖里区建设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308室,联系电话:5383525)。整改期间,你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区建设局将依法撤回你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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