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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湖里区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 2017-09-28 10:03
                                                解读《湖里区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

 

  一、 出台背景

   我区经济社会正在不断转型升级中,旅游业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是发展空间仍然巨大,发展潜力亟待挖掘需要制定完善有效的旅游业扶持奖励政策旅游业的发展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扶持重点

 湖里区旅游业重点扶持内容包括:五星品牌酒店,3A级以上景区,4A级以上旅行社,A级以上旅游厕所等。

  三、 主要扶持措施

1、高端品牌酒店扶持方面。共1条,主要政策为:对新建并经工商税务等部门批准于2015年以后正式营业,总投资额(不含地价)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且与国际、国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旗下五星品牌签订十年及以上委托管理合同并正式冠名的,正式营业后首次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奖励。

  2、优质景区扶持方面。共1条,主要政策为:对新评定的3A级及以上景区给予奖励,其中3A级奖10万元人民币、4A级奖50万元人民币、5A级奖的100万元人民币。对通过4A、5A级旅游景区复评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奖励。

3、优质旅行社扶持方面。共1条,主要政策为:积极鼓励4A级及以上旅行社入驻湖里,凡在湖里登记且税收在我区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予以一次性补助,其中4A级补助 20万元人民币,5A级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全国百强旅行社补助100万元人民币。对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旅行社再给予5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保持全国百强称号的旅行社每年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排名每前进10位增加10万元人民币奖励。

  4、旅游厕所扶持方面。共1条,主要政策为:对列入市旅游局年度旅游厕所建设计划的新建和改建1A、2A、3A(相关标准参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印发的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旅游厕所业主单位(不包括市政等政府部门),给予财政扶持。

 5、驻厦旅游经贸办事处扶持方面。共1条,主要政策为:对台湾地区各县市的政府机构来我区设立驻厦旅游经贸办事处予以一次性经费补助20万元人民币。 

 6、工业旅游点扶持方面。共1条,主要政策为:对评定为省观光工厂的工业旅游点予以一次性经费补助10万元人民币。

四、 政策兑现程序

  企业向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扶持奖励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区文体出版旅游局审核和区财政局核定后,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由区财政局给予拨付。

 

 

                               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

                                    2017年9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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