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2021年6月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厦门市高质量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度提升方案》(厦委办〔2021〕27号)文件精神。
二、目标任务
为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着力打造投资贸易更便利、行政效率更高效、政府服务更优质、市场环境更公平、法治体系更健全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城区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为湖里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提供有力保障。
三、范围期限
2021年全年
四、主要内容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对标一流服务,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服务前移,提供高效、便捷、主动、精准的优质政务服务。
(二)打造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
持续营造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在市场准入、融资便利度、政府采购环境和建筑业招投标市场等方面深化改革,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提高规范化监管执法水平
加强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体系,探索“不接触”执法,大力推进精准执法,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
五、注意事项
加大全区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努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六、关键词诠释
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信用监管:是信用监管机构依据相关信用法规和信用市场发展状况,对信用市场参与人行为、信用产品和信用关系运行进行监督、规范、控制和调节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汉杰 联系电话:0592-572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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