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我区现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2008年印发的《湖里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2次修订)(厦湖府〔2008〕107号),在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机构改革以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部门的名称、职责进行了较大调整,且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原总体预案已不能适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需修订完善。
二、目标任务
为有效处置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防控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编制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福建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方案》(闽应急〔2022〕59号)《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府〔2022〕391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厦门市湖里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于2023年8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
四、范围期限
文件印发即日起实施,至下一次修订稿正式印发起废止。
五、主要内容及编制特色
新修订的总体应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附则以及附件等9个部分,重点梳理了分级响应、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等内容。
一是优化了分级响应机制。将区级层面的响应分为四级,明确了各级别响应的启动和终止机构,并提出“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与上级预案衔接。
二是调整了组织体系与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各方联动”原则,明确区级专项指挥部、区级应急工作机构和区级工作组的设立原则,明确“6+X”的现场指挥部编组模式(“6”是指各类灾害现场救援指挥部常态化设置的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秩序稳控、医疗卫生、宣传与舆情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安置组,“X”是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实际情况增设的涉外工作、调查评估、社会动员等工作小组)和各小组职责。
三是细化应急处置相关内容。增加“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将处置措施分为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三类进行阐述。
四是强化了保障措施。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分工,重新梳理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并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部门。
五是规范了预案管理。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增加“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备案”“预案演练” “宣传与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内容。
六是明确了预案制订。参照《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府〔2022〕391号),对各类专项预案进行了明确,下步各单位专项预案或部门预案制订更有依据和针对性,便于做好区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先生:0592-57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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