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现行的《湖里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厦湖府办〔2015〕97号)于2015年11月印发,根据新形势下我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实际需要,预案相关内容需相应调整,现依据《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里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湖里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2023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
二、目标任务
保障湖里区辖区范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紧急医学(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 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健等有关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学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进展
湖里区起草《湖里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7日开始征求各部门意见,(经过三轮征求意见,共收集9条意见,完全采纳9条),形成《湖里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2023修订版)》。
四、范围时限
本预案适用于湖里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确定各部门职责,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在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和具体部署下,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及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名称表述:预案所涉及部门,有多个部门名称变更,根据最新各部门名称,进一步完善预案内各部门名称表述。
(三)进一步完善责任与奖惩相关表述: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在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预案由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鸿伟 联系电话:0592-572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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