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29 00:00

厦湖府办〔2014〕7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关于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发生,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对当前的防控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准确的判断、足够的估计和充分的准备,把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精心部署,及早行动,狠抓落实,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秋防各项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二、狠抓强制免疫,确保免疫效果。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农业局印发的《厦门市201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强制免疫工作,9月中旬到10月底要全面完成本辖区内畜禽强制免疫任务,确保免疫全覆盖,群体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要加强疫苗的发放使用和日常管理,确保疫苗逐级稳定供应,满足强制免疫需要。要加强对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防控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技能,确保免疫效果。

  三、加强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各街道办事处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视疫情动态,严防疫情发生或蔓延。要充分发挥社区动物防检员(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切实抓好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动物疫情动态,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卫生部门要继续做好高暴露人群的疫病监测工作,严防人畜共患病的交叉传染。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沟通,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预警能力。

  四、做好应急准备,规范应急处置。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湖里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技术培训和演练,及时调整充实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充实和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举报疫情的记录、核查、报告和处置工作,确保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认真排查,按照“早、快、严”的原则果断处置,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疫情控制住,降低因疫情造成的损失。

  五、加强督查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秋防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反应、坚决整改、消除隐患。区疫控办要继续实行定期督查制度,严格检查秋防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动物防疫的相关工作由区农业水利防洪事务中心具体承办。

  六、落实防控责任,建立激励机制。

  按照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做到工作部署、责任落实、经费保障、督促检查、考核奖惩五个到位。对表现突出的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和社区防疫员给予表彰奖励。各街道要适当改善社区防疫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社区防疫员的工资待遇,进一步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积极性。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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