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办〔2015〕12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3·10”枋湖双利工业园西侧店面火灾亡人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湖里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湖府办〔2014〕10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网格,全力推进消防排查整治。4月30日前,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排查整治重点,由各街道牵头,安监、工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划分街道、社区网格,定人定岗,开展网格化排查。各街道负责协调组织联合排查工作,摸清本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底数,特别是之前尚未排查到位的单位、场所要重点排查建档,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各职能部门要发挥监管平台作用,在整治过程中根据自身职责依法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形成执法合力。
二、强化措施,确保火灾隐患整治成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各单位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对于拒不整改的,特别是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必须采取严厉执法手段,对场所、单位作出相应处罚和强制措施,并做好隐患整改跟踪,确保整改到位。现我区仍有5家未摘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深汇大厦(湖里街道)、科瑞大厦(江头街道)、幸福家园、阳光公寓(禾山街道)、夏商民兴超市殿前店(殿前街道),各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要进行跟踪督促,帮扶重大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各街道要以排查整治为契机,对本辖区内城中村水源、厂房数量及危险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为城中村简易厂房推广增设点式报警、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深化教育,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重点加强“三合一”场所、各类小型加工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把消防宣传向城中村社区延伸,向个体、私营企业延伸,不断增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采取消防宣传讲座、曝光典型火灾案例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注重消防宣传队伍培育,各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志愿者团队在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中的作用,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同辖区已注册的消防宣传志愿者团队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基层常态化消防宣传。
四、强化督查,推动消防监管职责落实。各单位要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深刻认识当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区政府成立以刘琦龙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效能办)、监察、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为组员的督查组,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认真收集整理相关台账治理,4月25日前将整治工作台账资料和工作总结报送至湖里消防大队,联系人:小蓝,联系电话:6035896;电子邮箱:hlxf119@126.com。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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