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5-04-22 00:00

厦湖府〔2015〕48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

  根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厦湖府〔2014〕60号)精神和《湖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里区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的通知》(厦湖安委〔2015〕1号)要求,区政府安委会组织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各街道办及11个区直单列考核单位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街道办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

  殿前街道、禾山街道、湖里街道、金山街道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

  江头街道  

  二、区单列考核单位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8个)

  区安监局、湖里消防大队、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经信局、区文体旅游出版局、区卫计局。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3个)

  湖里公安分局、市质检第一分局、区市政园林局。

  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各街道办、各有关单位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湖里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相关精神,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决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美丽厦门、创新湖里”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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