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潘安梅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02 00:00

厦湖府〔2015〕36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潘安梅免职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因工作调动,免去潘安梅的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武部,湖里公安分局、湖里区国税局、湖里区地税局、湖里区工商局、湖里环保分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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