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05 00:00

厦湖府办〔2015〕47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和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湖里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湖里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空气质量的系列决策部署,有效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各项工作的落实,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区为契机,多措并举,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不断改善提升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湖里。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厦门市湖里区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目标责任书》、《湖里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及2015年度实施方案》、《湖里区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和《湖里区餐饮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力争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排名明显提升。

  三、方法步骤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毅恭区长任组长,刘琦龙、张家伟、刘云标、洪耀同等副区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湖里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欧阳平担任,副主任由湖里环保分局局长刘凯华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具体负责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落实与日常考评。

  (二)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提升的职责,明确各责任单位具体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详见附件1《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责任分工表》)。

  (三)加强督查考评

  由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考评工作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按照《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考评办法》(详见附件2)及《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考评细则》(详见附件3),每月对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实行评分排名。

  (四)定期开展调度

  每月召开一次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调度会,通报市对我区考评情况,点评区对各单位考评情况,研究协调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任务。

  (五)做好工作保障

  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对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提供车辆、经费等方面的必要保障,对参与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的人员和考评组成员视情况给予交通、误餐等补贴。各街道也要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改善工作的资金投入。适当增配环保工作非在编人员,充实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力量。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地加大对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的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到广大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权益,日益成为群众关注的重点。市委、市政府已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紧行动起来,真抓实干,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和目标,逐项落实推进,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升改善。

  2.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并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间节点要求。区考评工作组对巡查考评中发现存在整改不力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将提请区委、区政府予以效能问责。考评成绩列入区对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计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成绩。

  3.强化协作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加强协作配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主动担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禁推诿扯皮,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4.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注重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加大对空气质量问题的曝光力度,努力形成全民共同关注、共同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1.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责任分工表

  2.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考评办法

  3.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考评细则

  

    

    

    

    

    

    

    

    

    

    


  

  附件1

  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责任分工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工作目标

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

1

开展仙岳山生态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015年完成仙岳山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刘琦龙

湖里环保分局

2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

2015年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3

严把项目审批关:对大气污染项目实行以总量定项目;增产减污;督促新建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推行低碳环保原材料、先进工艺及技术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

4

加快完成油气回收专项治理;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装置(设施)计量检测工作;对年销售燃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开展在线监控系统平台试点

减少有机废气污染

5

10蒸吨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改造,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和要求

2015年完成全区2台10蒸吨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废气治理工作任务

6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普查工作,建立重点监管名录,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试点整治工作

实现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

序号

项目内容

工作目标

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

7

加强工业企业扬尘和非工地扬尘监督管理

减少扬尘污染

刘琦龙

湖里环保分局、各街道办

8

开展餐饮业污染普查,梳理重点整治名单,提交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对禁设地点外餐饮项目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格餐饮项目审批管理

减少餐饮油烟污染

9

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职能纳入街道、社区网格化工作职责内容

2015年6月份完成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

10

严控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区经信局、

  各街道办

11

提高标准,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督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的清洁生产项目;制定鼓励政策,发展循环经济及节能环保产业

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推行清洁生产

12

对10蒸吨(含)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

2015年完成全区21台1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13

扶持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水工程建设,配合市政园林部门将项目中水以渗灌方式回用至云顶北路绿化带

减少污染物排放

区经信局、

  相关街道办

14

对“三无”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业窑炉)严格执法查处

2015年全面淘汰“三无”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业窑炉)

区经信局、质监一分局、湖里环保分局、各街道办

序号

项目内容

工作目标

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

15

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完善现有工业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园区的经济鼓励政策;鼓励工业企业按行业集聚发展

鼓励工业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园区按行业集聚发展

刘琦龙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各街道办

16

加强对仙岳山裸露山体的治理,恢复生态植被和景观;加快仙岳山公园景观提升改造进程,推动林相改造

2015年底前裸露山体基本绿化;仙岳山公园景观、林相有所提升

张家伟

区市政园林局、各相关街道办

17

协调市市政园林局将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水以渗灌方式回用至云顶北路绿化带

减少污染物排放

18

对全区14条主要道路、 “四桥一隧”每周清洗一次。181条次干道每半月至少清洗一次。加大重点区域道路清洗频次

加快环卫车辆的升级更新,提高道路“吸、扫、冲、收”保洁一体化方式的作业率

19

减少臭气污染:配合开展辖区雨(污)水排放口截流工程建设;配合开展五缘内湾水质提升建设;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以提高污水接管率和处理率;加快垃圾收集站废气治理工程建设

减少水体臭气对大气环境污染

20

配合市市政园林局推进自行车道、慢行道工程建设

绿色出行

21

购置射程100米左右的雾炮车,用于施工工地或扬尘场地、堆场等扬尘污染控制,重点加大雾炮车在重点区域周边的使用频次和密度

控制扬尘污染

区市政园林局

22

增设道路绿化喷灌系统,加强对道路周边乔灌木清洗;对区行政中心等重点区域四周道路绿化带以及环岛干道绿化带进行雾喷改造

2015年8月前在重点区域开展喷雾压尘试点

区市政园林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相关

  街道办

序号

项目内容

工作目标

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

23

在区行政大楼楼顶实施绿化及雾喷工程

2015年8月前开展雾喷压尘试点

张家伟

区机关事务

  管理局

24

淘汰公务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按全市规定时限淘汰全区公务类黄标车

25

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区市容考评,并定期开展考评工作

促进空气质量提升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区城管办

26

加大工地扬尘治理,督促落实在建工地100%围挡并配微灌雾喷头和雾炮车、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待建工地和暂不开工工地100%覆盖和绿化等要求,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减少工地扬尘污染

洪耀同

区建设局、

  各街道办

27

协调配合市建设局加强水泥搅拌站监管,对不能达标的搅拌站配合市建设局依法予以停产整改。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应对生产过程的噪音和粉尘进行控制,定期进行检测。逐步推广干混砂浆和商品湿拌砂浆

减少水泥搅拌站扬尘污染

28

加大对土方车、渣土车检查管理力度,确保防尘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减少道路尘土扬尘污染

29

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

减少扬尘污染

刘云标

区行政执法局、

  各街道办

30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清理整治活动;按照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方案,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及时查处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行为

减少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1

查处焚烧垃圾违法行为

减少大气污染

32

加强重点区域500米范围内巡查,即时发现露天烧烤、焚烧垃圾、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并上报区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强化大气环境监管

序号

项目内容

工作目标

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

33

加大对土方车、渣土车道路遗撒行为的巡查执法力度

减少道路尘土残存量

刘云标

区行政执法局

34

查处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35

完善黄标车限行标志,加大黄标车违规通行查处力度

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

湖里公安分局、禾山街道

36

协助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检测站、车管所在年底前完成搬迁

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

37

在重点学校内建设校园绿化雾喷装置

2015年8月前开展雾喷压尘试点

戴宗垒

区教育局

38

合理规划餐饮集中区、引导餐饮业向规划的餐饮集中区转移

减少餐饮油烟污染

 

区商务局、

  各街道办

39

制定本部门具体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并上报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办公室

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各相关部门、

  各街道办

40

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调度和通报制度。

定期召开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调度会,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考评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区环境空气

  质量提升办

    


  附件2

  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考评办法

    

  根据湖里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2017)》方案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工作内容

  根据《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考评,具体考评项目和评分细则见附表。

  (二)档案资料

  各责任单位应按照考评要求收集整理提交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影像、成果和数据等。档案资料应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要求进行整理,提交的资料必须能够证明工作任务完成或达标的情况。

  二、考评对象

  1.各街道办;

  2.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各成员单位(包括市直部门派驻湖里单位和区直有关部门)。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方式

  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定期考评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常态考评和错时考评相结合。

  (二)分值设置

  各责任单位考评满分100分。考评以一个月为时段,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计分,每月通报一次考评结果。年终根据每月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形成年度考评分数。

  (三)扣分环节

  1.各责任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区考评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备查,逾期未能提交资料的,按照任务未完成给予扣分。考评内容涉及到行业本底资料或管理清单名录的单位,每月应向考评组提供相应检查对象的本底资料变化情况,以便考评组顺利开展检查考评。

  2.各责任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则该项分数计0分。

  3.各责任单位负责的工作任务未落实到位被群众信访举报经核实的,在完成整改前该项任务计0分;在市委市政府、市容考评办的考核中被扣分的,按2倍的比例倒扣该单位的考评分。

  (四)奖励加分

  各责任单位在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特色做法,并获得市级以上认可、推广、奖励或表彰的,或者各责任单位提前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可以视情况给予奖励加分,加分比例最高不超过该单项任务分值的30%。

  四、考评人员组成

  由湖里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日常考评工作,区城管办、环保分局、经信局、执法局、建设局、市政园林局等部门必须派人参加,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委员、各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等参加。实行错位考评机制,考评人员不得参与对所在单位的考评工作。

  五、奖惩措施

  1.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年终考评结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街道、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考评成绩计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成绩。

  2.建立问责机制,考评结果每月进行通报,对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应书面向区委区政府说明原因,报告整改计划。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责任单位,由区纪检监察部门约谈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效能问责。

    

    

    

    

    

    

    

    

    


  

  附件3

  湖里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考评细则

序号

责任单位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和考核办法

1

湖里环保分局

40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2015年完成全区2台10蒸吨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废气治理工作任务,提供相关资料(15分);
2.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试点,按期完成试点治理工作,提供相关资料(10分);
  3.严格控制新增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新建项目必须落实污染治理设施,查阅审批资料结合现场检查(15分)。

20

完成生态文明规划

2015年完成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建设规划和仙岳山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20分)。

20

建立环保网格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职能纳入街道、社区网格化工作职责内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20分)。

20

餐饮业油烟整治

1.开展餐饮业污染普查,梳理重点整治名单,提交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对禁设地点外餐饮项目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10分);
2.开展餐饮行业调查摸底,建设油烟在线监控试点(10分)。

2

区经信局

50

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设备

1.动态排查区内列入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生产能力和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设备,建立清单名录(25分);
2.根据清单名录制定淘汰关停计划表,并按进度实施。查阅清单名录以及淘汰工作资料,结合日常巡查,每发现一起未列入清单或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扣5分,扣完此项分数为止(25分)。

50

淘汰1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和工业窑炉

1.摸底排查全区1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和工业窑炉,制定清洁能源替代和淘汰计划(10分);
2.按期完成市级下达的整治任务,其中2015年11月底前完成21台锅炉整治,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30分);                                                                                           3.对“三无”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业窑炉)进行全面清理和淘汰,检查工作资料和淘汰清单,结合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三无”锅炉且未落实淘汰工扣2分(10分)。

序号

责任单位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和考核办法

3

区市政园林局

30

加强城区绿化建设

1.实施仙岳山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推动林相改造,查阅提升改造方案和每月进展,无实际进展不得分(15分);
2.加强裸露地表的治理,恢复生态植被和景观,提供辖区裸露地表治理清单和治理计划,每月提供工作进展,无实际进展不得分(15分)。

10

减少污水臭气污染

配合开展辖区雨(污)水排放口截流工程建设;配合开展五缘内湾水质提升建设;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以提高污水接管率和处理率;查阅工作资料和工作进度,现场检查(10分)。

40

加强道路清洗保洁

1.增设道路绿化喷灌系统,对道路周边乔灌木及时清洗,对区行政中心等重点区域四周道路绿化带以及环岛干道绿化带进行雾喷改造,现场检查(10分);扩大道路清洗范围,城区14条主要道路及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道路5天一清洗,其他道路每半月清洗一次,查阅清洗保洁工作计划和记录,根据工作计划,在作业时间段抽取若干道路,现场查看执行情况,并实行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处未落实到位扣2分,扣完为止(10分);
2.道路机扫率达到80%以上(10分);
  3.购置射程100米左右的雾炮车,在施工工地或扬尘场地、堆场等调用,加大雾炮车在重点区域周边500米范围的使用密度,查阅工作记录结合现场抽查(10分)。

20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

落实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废气治理,运输车辆实施全密闭化,杜绝运输过程移撒,查阅工作计划和进度,开展现场抽查(20分)。

序号

责任单位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和考核办法

4

区行政执法局

30

1.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1.开展露天焚烧垃圾专项执法巡查,提供巡查记录和查处案件卷宗(10分);
2.检查露天焚烧垃圾投诉处理记录,结合现场考评,每发现一处露天焚烧垃圾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扣5分(20分)。

35

2.餐饮业专项整治

1.制定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方案,梳理建立重点整治名单(5分);
2.开展禁设点餐饮业专项整治,提供整治工作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根据完成进度计分(15分);
  3.开展露天烧烤整治,加强重点区域500米范围内的违法露天烧烤,根据现场抽查计分(15分)。

35

3.扬尘污染防治

1.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工地每周巡查1次,其他阶段每月至少巡查2次,提供相关资料(10分);
2.开展渣土运输检查,从严查处渣土车尘土抛洒遗漏现象,查阅相关巡查记录,结合日常考评不定时抽查(10分);
  3.配合开展辖区水泥搅拌站粉尘控制监管,提供相关资料(5分);
  4.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10分)。

5

区建设局

80

落实工地文明施工管理

1.辖区内工地严格落实沙土100%覆盖、路面100%硬化、车辆100%冲洗、施工100%洒水压尘,在建工地必须全面围挡并配备微灌系统,提供在建工地清单,提供文明施工管理资料,结合现场检查发现一处工地存在扬尘污染现象扣5分(40分);
2.加强待建工地管理,争取工地裸露地块100%绿化,提供待建工地清单,结合现场检查发现一处工地存在扬尘污染现象扣5分(20分);
  3.严格控制道路施工开挖面积和时间,要求分段封闭式施工并及时修复,现场检查并查阅施工资料(10分);
  4.加强土方车、渣土车管理,要求土方车和渣土车实施封闭改造,严控道路遗撒问题(10分)。

20

加强水泥搅拌站监督管理

协调配合市建设局开展辖区水泥搅拌站粉尘控制监管,所有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严格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进行生产和运输,不能达标的配合市建设局予以停产整改,提供相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查计分(20分)。

序号

责任单位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和考核办法

6

区城管办

100

将道路保洁、流动露天烧烤、垃圾露天焚烧、工地扬尘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城市市容考评

1.制定道路保洁、流动露天烧烤、垃圾露天焚烧、工地扬尘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城市市容考评办法(20分);
2.每月组织开展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向区政府报告。查阅工作计划、工作记录、考评结果以及通报整改情况等资料(80分)。

7

湖里公安分局

100

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1.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设置黄标车限行标识,开展黄标车等专项执法检查,提供相关资料(60分);
2.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机动车检测站、车管所2015年底前搬迁至岛外,提供工作计划和进度资料(40分);

8

区财政局

100

加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财政支出

1.设立清洁空气行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工作落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拨款单据(50分);
2.按市政府要求,配套以奖代补资金,按比例对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项目给予补助,提供相关资料(50分)。

9

区教育局

100

学校绿化降尘

湖里中学、厦门二中等重点校园绿化采用雾喷装置,现场检查(100分)

10

区机关事务

  管理局

40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与扬尘控制

在区行政中心大楼建设LED灯及雾喷工程,查阅工作资料、现场检查(40分)

60

淘汰公务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2015年底前完成公务类黄标车淘汰,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和尾气不达标车辆,提供资料按工作进度计分(60分)

序号

责任单位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和考核办法

11

各街道办

18

加强餐饮业管理

1.因地制宜,规划餐饮业集中区,引导流动餐饮、露天烧烤等进入集中区经营,加快重点区域周边500米范围内的餐饮业集中区规划改造(9分);
2.配合开展餐饮业污染普查,梳理重点整治名单,提交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对禁设地点外餐饮项目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9分);
  3.开展露天烧烤整治,加强重点区域500米范围内的违法露天烧烤,根据现场抽查计分(9分)。

5

减少污水臭气污染

配合开展辖区雨(污)水排放口截流工程建设;配合开展五缘内湾水质提升建设;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以提高污水接管率和处理率;查阅工作资料和工作进度,现场检查(5分)

15

加强城区绿化和道路清洗保洁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以下工作:
1.增设道路绿化喷灌系统,对道路周边乔灌木及时清洗,对区行政中心等重点区域四周道路绿化带以及环岛干道绿化带进行雾喷改造,现场检查(3分);
  2.扩大道路清洗范围,城区14条主要道路及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道路5天一清洗,其他道路每半月清洗一次,查阅清洗保洁工作计划和记录,根据工作计划,在作业时间段抽取若干道路,现场查看执行情况,并实行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处未落实到位扣1分,扣完为止(3分)。
  3.道路机扫率达到80%以上(3分);
  4.配合使用射程100米左右的雾炮车,在施工工地或扬尘场地、堆场等调用,加大雾炮车在重点区域周边500米范围的使用密度,查阅工作记录结合现场抽查(3分)。
  5.加强裸露地表的治理,恢复生态植被和景观,提供辖区裸露地表治理清单和治理计划,每月提供工作进展,无实际进展不得分(3分);

序号

责任单位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和考核办法

11

各街道办

12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以下工作:
1.落实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废气治理,运输车辆实施全密闭化,杜绝运输过程移撒,查阅工作计划和进度,开展现场抽查(4分);
  2.开展露天焚烧垃圾专项执法巡查,提供巡查记录和查处案件卷宗(4分);
  3.检查露天焚烧垃圾投诉处理记录,结合现场考评,每发现一处露天焚烧垃圾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扣1分(4分)。

12

各街道办

15

建立环保网格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级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职能纳入街道、社区网格化工作职责内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即时发现上报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和问题,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并完成职责分工工作任务。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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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以下工作:
1.辖区内工地严格落实沙土100%覆盖、路面100%硬化、车辆100%冲洗、施工100%洒水压尘,在建工地必须全面围挡并配备微灌系统,提供在建工地清单,提供文明施工管理资料,结合现场检查发现一处工地存在扬尘污染现象扣5分(6分);
  2.加强待建工地管理,争取工地裸露地块100%绿化,提供待建工地清单,结合现场检查发现一处工地存在扬尘污染现象扣5分(5分);
  3.严格控制道路施工开挖面积和时间,要求分段封闭式施工并及时修复,现场检查并查阅施工资料(5分)。
  4.开展渣土运输检查,从严查处渣土车尘土抛洒遗漏现象,查阅相关巡查记录,结合日常考评不定时抽查,严控道路遗撒问题(3分)。
  5.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3分)。
  6.开展辖区水泥搅拌站粉尘控制监管,所有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严格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进行生产和运输,不能达标的予以停产整改,提供相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查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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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工业窑炉)

  整治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以下工作:
1.对“三无”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业窑炉)进行全面清理和淘汰,检查工作资料和淘汰清单,结合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三无”锅炉且未落实淘汰工扣1分(4分);
  2.摸底排查全区1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和工业窑炉,制定清洁能源替代和淘汰计划(2分);
  3.按期完成市级下达的整治任务,其中2015年11月底前完成21台锅炉整治,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4分);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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