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29 00:00

厦湖府〔2015〕66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湖里区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2017)》及《湖里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各项任务,加强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决定成立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毅恭(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琦龙(区政府副区长)

  张家伟(区政府副区长)

  刘云标(区政府副区长)

  洪耀同(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枫(区政府办主任、区效能办主任)

  柯友升(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建成(区经信局调研员)

  纪华国(区监察局局长)

  王华安(区建设局局长)

  傅伯伟(区安监局局长)

  裴再生(区市政园林局局长)

  范金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春吉(区城管办副主任)

  程章秋(湖里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凯华(湖里环保分局局长)

  罗辉明(区工商局局长)

  郭晓平(湖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水可(殿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晓民(江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锦城(禾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滨(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湖里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欧阳平担任,副主任由湖里环保分局局长刘凯华兼任,成员由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9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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