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8-10 00:00

厦湖府办〔2015〕6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今年,区政府系统承办的79件区人大代表建议、58件区政协提案均已按期办理答复并收到多数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但答复不代表办结,为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落实率,争取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在年内得到有效解决或取得明显进展,现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跟踪落实 

  承办单位要抓紧对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开展自查,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深入了解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原因,认真查找办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新办理并答复;对代表、委员反馈满意或基本满意但仍在办理中的建议、提案,要信守承诺,抓紧落实后续办理措施,并在办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时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情况。

  承办单位在跟踪落实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要主动协调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应视情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或联系区政府办公室,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二、重点督办,定期通报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办公室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拟对部分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或反馈基本满意、满意但仍在办理中的建议和提案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并定期通报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请相关承办单位自8月起至12月,于每月30日前将办理进展情况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区政府办公室,并适时反馈相关代表、委员。

  联系人:张慧勤,联系电话:5722611;王鹭芬(联系建议办理工作),联系电话:5722052;马军(联系提案办理工作),联系电话:5722081;传真:5722773;电子邮箱:zfb_dc@huli.gov.cn

    

  附件:1.2015年重点跟踪督办建议情况一览表 .xls  

          2. 2015年重点跟踪督办提案情况一览表 .xls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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