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涉老场所的服务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8-24 00:00

厦湖府办〔2015〕69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涉老场所的服务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伤亡;之前5月25日晚,河南省鲁山县琴台办事处辖区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涉老场所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涉老场所的服务内容,预防和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老年人在涉老服务场所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从即日起对辖区内涉老服务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涉老场所的服务

  全区各街道、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涉老服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为老年人的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扩大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暂不提倡社区提供晚间托老服务,凡条件不具备的社区不要开展托老服务项目。区民政局和各街道办应监督辖区内的涉老服务场所服务内容和项目,不得擅自扩展涉老服务的范围和项目。

  二、对涉老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治工作

  各街道应对辖区内所有涉老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的过程中,突出重点,按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问题进行整治以消除安全隐患。

  (一)排查的内容

  1.辖区内是否有登记注册的养老机构;

  2.辖区内是否有无照、无证经营的养老机构或经营性的涉老服务场所;

  3.各社区、居民小区是否还有其他老人聚集的场所(包括社区日间照料和老年人活动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建筑物的安全情况。主要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是否与验收或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使用的房屋是否属于危旧房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2)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存在消防隐患,有否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等。

  (3)用电、用水和食品安全情况。主要检查电线线路、电器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饮水是否卫生,为老年人提供的食品是否安全、卫生等。

  (二)安全隐患的整治

  按自下而上的原则,各社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对可自行整改的按要求抓紧整改到位,对需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应逐级上报,街道能整改的抓紧组织整改,须由区政府整治的则由街道会同区民政局提出整改方案,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整治。

  三、组织领导

  此次排查工作以街道为单位组织实施,区民政局牵头指导督促,区综治、执法、安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同时,要加大对涉老服务场所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开展安全宣传和消防培训、演练等,提高老年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抄送: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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